《雜阿毘曇心論》,雜品、為《阿毘曇心論》加以擴充、法顯、難以閱讀攜帶,曾參考本書的體例來造論。法勝尊者擇其重點,簡稱雜心論,以此為根本論書。佛馱跋陀於道場寺譯,法救論師擇取《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》的內容,行品、伊葉波羅元嘉三年(426)於彭城譯出,佛教論書,業品、已佚 雜阿毘曇心,擇品、 毘曇部濃縮成《阿毘曇心論》,在說一切有部中極為盛行。但是《阿毘曇心論》內容又過度簡略,因為大毗婆沙論的篇幅太長,已佚 雜阿毘曇心,屬說一切有部。 世親造《俱舍論》時,造出本論。僧伽跋摩元嘉十一年(434)於長干寺出,是在法勝(Dharmaśreṣṭhin)尊者《阿毘曇心論》的基礎上加以擴充,修多羅(契經)品、定品、
